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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香港
第三屆「我與香港的小故事」主題攝影比賽

教育局全力支持由中銀香港主辦的 第三屆「我與香港的小故事」主題攝影比賽 ,是次比賽旨在鼓勵同學以光影圖像,從多維度欣賞香港之美。不論是繁華的街景、簡樸清靜的郊區,或是與家人朋友共聚的時光,都等待同學們來發掘出各種小故事。

 

作品遞交日期:202410月15日至1130日

 

得獎名單及作品公佈日期:20241220於本網站公佈

 

參考作品 - 第二屆「我與香港的小故事」主題攝影比賽冠軍作品:   

 第二屆「我與香港的小故事」主題攝影比賽得獎作品:按此

 

最踴躍參與學校排行榜
排名截至2024年11月20日
幼稚園組
排名 學校 位置
1 保良局譚歐陽少芳紀念幼稚園
2 保良局田家炳兆康幼稚園
3 啓思幼稚園(深灣軒)
4 佳寶幼稚園第二分校(建生邨)
5 保良局金卿幼稚園
6 東華三院呂馮鳳紀念幼稚園
7 崇真會美善幼稚園
8 東華三院羅黃碧珊幼兒園
9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觀塘幼兒學校

小學組
排名 學校 位置
1 仁濟醫院羅陳楚思小學
2 五旬節靳茂生小學
3 香港培正小學
4 基督教聖約教會堅樂小學
5 聖若瑟英文小學
6 香港浸會大學附屬學校王錦輝中小學
7 保良局田家炳千禧小學
8 保良局林文燦英文小學
9 聖公會李兆強小學

中學組
排名 學校 位置
1 聖保祿學校
2 明愛聖若瑟中學
3 葵涌蘇浙公學
4 迦密主恩中學
5 樂善堂梁銶琚書院
6 中華傳道會劉永生中學
7 聖母玫瑰書院
8 藍田聖保祿中學
9 新界喇沙中學
參賽組別
(1) 幼稚園親子組:幼兒班至高班學生(K1-K3)
(2) 小學組:小一至小六學生
(3) 中學組:中一至中六學生
參加辦法
參賽者需於指定日期前,於比賽平台網站 (www.eczone.com.hk) 登記參賽資料及上載參賽作品;作品須以JPEG、JPG或PNG檔案(最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提交。
評審標準
(1) 畫面構圖及美感:40%
(2) 配合主題:40%
(3) 相片質素:20%
獎項及奬品

¹專業組由專業評審團選出、人氣組由投票選出

²現金獎將誌入至得獎者之中銀香港「孩子天」(11歲以下兒童)或 「自在理財」(11歲或以上兒童)戶口內。詳情請查閱「比賽條款及細則」

查詢

如有查詢,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

遞交作品步驟
1. 於比賽平台網站 (www.eczone.com.hk) 登記參賽資料及上載參賽作品;作品須以JPEG、JPG或PNG檔案(最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提交。

2. 點擊以下按鈕,填妥參賽表格並上載作品。
參加比賽 參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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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條款及細則

參賽者一旦提交作品參賽,將被視為同意並接納下列條款及細則。如參賽者於截止報名日期前年齡未滿十八歲,則其年滿十八歲或以上之家長或監護人須同意參賽者參加是次比賽及同意並接納下列條款及細則。未能符合者可能會被取消參賽資格,以及喪失名銜和獎項:

 

  1. 比賽分為幼稚園親子組(幼兒班至高班學生(K1-K3))、小學組(小一至小六學生)以及中學組(中一至中六學生)三個組別。
  2.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及遞交最多一份作品,任何已遞交的參賽作品,將不得作任何更新或修改,遞交多份或不完整作品將作廢已遞交之全部作品。
  3. 參賽作品可為彩色或黑白相片,須為JPEG或JPG格式;檔案大小必須在10MB以下;最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可設定為以下不同的比例(11、2:3、34或16:9)。
  4. 參賽作品可以由相機或手機拍攝,須為數碼檔案,不限定使用數碼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5. 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個人原創作品,可經過顏色、光暗、反差調整、除塵、適度裁切等基本修正,不得作任何加工或電腦合成等後期製作,嚴禁抄襲、使用或合併他人之作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6. 在提交參賽作品時,參賽者聲明及保證,作品的知識產權為其所擁有或相關實益擁有人已向參賽者授予有效而持續的特許,及作品從未及不會被發表或用作參加其他比賽。如作品涉及任何知識產權 (包括但不限於版權)的法律糾紛,參賽者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任何法律糾紛一概與School Team Technology Limited (「School Team」) 及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無關。如對School Team及/或中銀香港造成任何損失,參賽者同意賠償其所引起的損失。
  7. 參賽者須確保參賽作品沒有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侵犯任何知識產權及版權條例。如參賽作品的内容有抵觸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知識產權及版權條例,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不接受含有任何浮水印的參賽作品,遞交含有任何浮水印的作品參賽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8. School Team 及中銀香港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 。
  9. 參賽作品若以無人機系統所拍攝,必須確保符合拍攝香港之無人機系統安全操作法規或指引(以該作品當年度之法規或指引為準),否則School Team 及中銀香港有權取消其資格。
  10. 參賽作品、標題、簡介及內容不能涉及任何不合法、淫褻、不雅、誹謗、恐嚇、色情、暴力、不良意識、商業或宗教宣傳、騷擾、致他人有憎恨或不安、冒犯種族或民族、歧視、鼓吹被視為犯罪的行為、引致民事或刑事責任、違反任何法例、規則、不恰當或不正當的資料/内容,否則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11. 參加表格上須填妥真實及正確的個人資料,並須把填妥的表格連同參賽作品於截止日期前一併提交至School Team 及中銀香港 – 第三屆「我與香港的小故事」主題攝影比賽平台網站(www.eczone.com.hk)(「比賽平台」),作品一經提交,均不可作修改。
  12. 作品的提交時間以School Team的系統伺服器上顯示的日期和時間為準;如因任何原因而引致作品的遺失、遞交延誤或錯誤,School Team 及中銀香港將不會承擔任何相關的責任。
  13. 參賽者須將參賽作品保密,並採取所需措施確保在比賽結果公佈前,不會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作品的任何內容。
  14. School Team 及中銀香港保留詮釋和修訂比賽安排、本條款及細則(包括評審準則)的權利,並不作另行通知,唯有關決定將須符合比賽目的,而參賽者不得對有關決定提出異議。
  15. 比賽結果以評審團的最終評分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
  16. 參賽者授權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使用 (包括編輯、改編、複製、向評審團及公眾提供及發放(包括提供予下載))參賽作品中任何貼圖作任何用途,並授權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使用參賽者所提交的參加表格(以及表格中任何資料)、作品及其他材料進行評審及作其他與比賽相關事務之用途,而無須另行通知參賽者。為免生疑問,中銀香港及School Team有權決定最終是否向公眾提供及發放任何參賽作品中的全部。
  17. 參賽者同意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將其參賽作品及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學校名稱及就讀年級) 轉交第三方作比賽相關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獎狀印刷、賽果公佈,並同意中銀香港公佈其參賽作品、姓名、學校名稱及就讀年級在任何媒體作比賽宣傳用途,而毋須另行通知參賽者或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亦可能將參加者的姓名、班別、學校名稱和作品編號轉交參加者所屬學校以作比賽安排、獎勵 、 記錄等用途(如適用)。
  18. 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在收到參賽作品後,將不會作個別通知,實體參賽作品(如有)亦不會獲退還。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有權拒絕或取消任何參賽者之參賽資格而不會預先通知參賽者。
  19. 所有現金獎將誌入至得獎者之中銀香港「孩子天」(11歲以下兒童)或 「自在理財」(11歲或以上兒童)戶口內。
  20. School Team將在2024年12月底或之前按得獎者填寫的電郵地址向其發送《現金獎電子換領函》。《現金獎電子換領函》在任何情況下如有遺失、損壞、塗污或被竊,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恕不補發或更換,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21. 得獎者需於2025年1月12日或之前,於中銀香港分行開立「孩子天」(11歲以下兒童)或 「自在理財」(11歲或以上兒童)戶口,開立帳戶之詳情可向中銀香港職員查詢。其後按《現金獎電子換領函》上的指引,於指定時段進行領獎預約﹙有關領獎安排,將電郵至參加者於參加表格上填寫的電郵地址﹚,列印及於已預約的時段攜同已填妥的《現金獎電子換領函》,向相關職員登記領獎事宜, 以便安排現金獎誌入。
  22. 所有現金獎將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誌入至有關「孩子天」或「自在理財」賬戶。
  23. 於中銀香港誌入現金獎時,該得獎者須持有「孩子天」/「自在理財」戶口,否則現金獎將被取消,亦不會獲補發任何獎品。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1. 參賽者提供的所有資料為比賽所需,如果參賽者未能提供所需的個人資料,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可能無法處理其比賽報名申請。
  2. 表格上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僅作是次比賽安排之用途。基於學校對比賽之安排,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亦可能將參加者的姓名、班別、學校名稱和作品編號轉交參加者所屬學校以作比賽安排、獎勵 、 記錄等用途(如適用)。除此之外,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將不會使用該等個人資料作其他用途。
  3. 除非本條款及細則明確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比賽條款及細則第17條),否則School Team及中銀香港將不會向第三方披露參賽者的個人資料。
  4. 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將會在比賽結束後 6 個月內銷毀,已按本條款及細則公佈的資料除外。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上述得獎者的現金獎只適用於中銀香港個人銀行客戶。
  2. 上述比賽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相關宣傳品。
  3. 上述所有獎品不可轉讓、退回、更換其他禮品/禮券/獎賞/優惠或折換現金。
  4. School Team 及中銀香港保留以其他禮品/購物券/獎賞/優惠取代的權利,而有關禮品/購物券/獎賞/優惠的價值及性質可能有別於原有購物券/獎賞。
  5. 中銀香港將保留隨時更改、暫停或取消上述比賽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酌情權而毋須事先通知。
  6.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以此作為法律詮釋。
  7.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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